第(3/3)页 陆繁星只觉得满腔真心,尽数喂了狗。 “太过分了,怎么能这么过分?” 陆繁星倒打一耙,吐槽半残废金手指系统的废物程度。 亏祂还叫金手指系统呢。 一肚子的书,连所谓技能都不能兑换,算什么金手指系统。 陆繁星伸手搭在额头上,还没来得及表演一出‘我好伤心,其实我是个脑残伤患’的病弱感时,只听屋外的走廊上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。 不允许。他绝对不允许有人破坏叶孤城清冷如孤月的气质,哪怕是他自己,也绝对不可以。 陆繁星立马改变自己没个正行的坐姿,撩了撩头发(喂!),白衣飘飘的走出房间,恰好与正犹犹豫豫准备敲门,梳着双苞头的丫鬟对上。 也不知晓什么毛病,白云城的人,包括扫地的阿妈,都喜欢穿白衣。更别提白云城主叶孤城了,穿着白衣的他,气质高绝,宛如一朵盛世白莲。 是褒义词,不是贬义词。这样形容,只是想说叶孤城的气质卓绝,并不是说叶孤城假。 这样的叶孤城,陆繁星感觉自己成了他,捂住嘴巴打哈欠,都是一种亵渎。 娘的,痛苦死了。 为什么他成了叶孤城? 在陆繁星看来,最好的开局,莫过于成为六条眉毛陆小凤。 成了陆小凤,代表陆繁星可以随时的放飞自我。 第(3/3)页